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十五亿元、二亿元、二亿元;对快鹿高管黄某、韦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某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周某等其余12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那么关于快鹿被罚十五亿,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我国仅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实施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但毕竟社会是一直在进步的,不排除今后会出现其他合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因此当面一些理财宣传时可以到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去搜索集资者的资质,看其营业范围内是否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项目,如果有,那么安全性相对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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