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的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12-12-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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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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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案件
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
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
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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