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5-06-25 16: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两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不断上升,为准确认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河南省高院对全省法院根据2009年至2014年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未成年人犯罪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情况

  2009年至2014年间,河南各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22008人,占同期判处罪犯总数的5.22%,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3139人,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14.26%。

  六年来,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如下特点:

  1、未成年罪犯总数连续较大幅度下降。2009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262人,2014年判处未成年罪犯2775人,较2009年减少了2487人,降幅达47.26%。

  2、.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连续下降。2009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占判处罪犯总数的比例为7.80%。至2014年,未成年罪犯占判处罪犯总数的比例下降为3.95%。

  3、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2009年至2011年,每年判处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数量占当年判处未成年罪犯总数的比例,基本稳定在12.5%左右,但自2012年以来,这一比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至2014年,该比率为19.82%。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1、未成年人方面。如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是非判断能力以及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往往有程度不同的逆反心理、求胜心理、好奇心理和自我中心意识,再加上未成年人文化程度低,法治观念淡薄,一旦遇上不良因素的影响,很容易意气用事,走向歧途。

  2、家庭教育方面。通过对郑州、安阳、商丘洛阳、南阳等5市近年来办理的30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抽样调查,课题组发现,家庭结构不完整、关系不和谐以及教养方法不当、父母有不良行为是部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3、学校教育方面。如办学理念存在偏差,重考分、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又如少数学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和县城、乡镇的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较差,如网吧、游戏机房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依然随处可见;再如部分学校的管理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等。

  4、社会环境方面。受消极观念和丑恶现象的侵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沉渣泛起,贪污腐败、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生活腐化等现象以及暴力色情文化在网络上的蔓延。此外,互联网中不健康内容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做法

  1、坚持固本强基,不断强化少年法庭机构建设

  河南高院通过树立典型,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定期通报少年法庭工作进展,积极敦促全省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截至目前,省高院少年审判庭编制已获批准,16个中级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122个基层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没有独立建制少年法庭的法院也都有固定合议庭或者专门人员负责少年审判工作,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由少年法庭审理的目标。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少年审判庭审方式

  针对各地少年审判庭审程序不一的现象,河南高院2009年制定下发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规则,统一全省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2010年,省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下发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范强制措施适用的暂行办法、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施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暂行办法。2013年3月,省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把社会调查工作全面推开。

  3、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推动量刑更加均衡

  2010年3月,省高院下发文件,在遵循普通刑事犯罪量刑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提出适合未成年被告人特殊保护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基本方法,使得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惩处更加规范。2014年3月,省高院建立了少年审判案例指导制度,把量刑规范化相对抽象、概括的方法,与案例指导相对具体、直观的方法实现了有机的结合,更加有利于各地法官对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的定罪量刑。

  4、坚持适度延伸,不断完善判后回访帮教机制

  河南高院指导各地法院少年法庭积极探索判后帮教新路子。针对不少未成年被告人是在校学生的现象,在依法判处非监禁刑的同时,登门走访辖区学校领导,帮助未成年罪犯返校复读。一些法院积极与辖区内的职业技术学校、农业科技示范点联合成立“未成年人帮教培训基地”,免费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对被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适时进行回访,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巩固帮教效果。

  5、强化事先防范,探索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

  2011年底,河南高院与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建立了“一校一法官”制度,将送法进校园工作制度化。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倡导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到中、小学校给学生作法制报告;全省19个中院、134个基层法院院长,790余名市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3700多名法官以及80余名退休老法官到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7500人次,举办模拟法庭980余次,开展法制宣讲7300余场,受教育学生超过370万人。

  6、坚持部门联动,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近年来,全省法院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巩固发展了“政法一条龙”工作体系;另一方面,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工作联系,丰富完善了“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各地法院少年法庭还从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聘请人民陪审员4200余人,特邀陪审员、社会调查员270余人,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加案件审理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

  1、强化社会责任,突出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基础作用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妇联、共青团等机构通过开展培训、发放宣传手册、接受咨询、走访家庭等形式,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特别是向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以及未成年子女涉嫌违法犯罪的家庭提供更多的指导服务。其次,指导家长花费更多的心思在孩子身上,照料其生活,监管其学习,让孩子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生活的幸福。再次,指导父母改进教育方法,避免简单粗暴。家庭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服教育,更不是粗暴的辱骂与殴打,需要以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综合知识为基础,再辅以正确的教育技巧和方法。

  2、完善学校教育,突出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先导作用

  要持续加大学校法制教育的投入,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注重分析新时期、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时掌握未成年人所思、所想,关注社会热点,注重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努力创新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组织学生编排法治情景剧、法治小品,拍摄、播放法制微电影等方式,丰富教育载体,鲜活教育内容,引导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从死记硬背到活学活用。

  3、强化行政干预,突出政府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主体作用

  要加强外地户籍未成年人教育权利保障,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城镇化发展,就近提供务工岗位,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要加大文化市场整治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坚决依法取缔黑网吧、黑游戏机房等非法经营场所,切实加强对营业性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鼓励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更健康的娱乐产品和休闲文化,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全面落实对失足少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对矫正对象的职业培训、文化教育、心理辅导。

  4、注重群治群防,突出社会力量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能动作用

  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乡村学校的作用。有条件的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可以建立儿童之家。乡村学校要建立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帮扶制度。各级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关心、关爱、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别是要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日常摸底排查,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学习辅导、就业培训、心灵抚慰和生活帮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和服务。与此同时,推动立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立法、健全制度,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

  5、坚持惩防并举,突出司法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闸门”作用

  在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继续推进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公诉机构、审判机构建设;在司法制度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切实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在司法延伸工作方面,进一步创新判后帮教工作的思路、方法,努力推动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基地工作,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为缺乏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监管条件,实现未成年人平等适用非监禁刑罚,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条件,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450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未成年人犯罪
要看看本案的全部证据,建议及时找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未成年人犯罪
你好! 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该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
你好! 你女朋友没有参与到抢劫案件中去,不承担抢劫案件的后果。 建议你聘请律师帮你处理该案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未成年人偷开机动车,然后损坏车辆
在我国若是未成年偷钱,会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不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
未成年杀人判几年
未成年杀人判几年
未成年犯罪
关于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处罚规定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判刑规定为,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
未成年人致他人重伤之量刑标准
若未成年人造成他人重伤,则适用的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包括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等。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的,应当负
我们小区录用未成年人当保安
你好,协商无果,报警
成年人威胁未成年人会违法吗
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2)公安
老师在学校猥亵未成年女学生判刑多久,学校该负什么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一般情形之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