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侦查终结报告并报批。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支队级以上边防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