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终结是指因出现法定事由,使诉讼无法进行下去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下去,而由法院裁定结束整个诉讼的一种制度。
诉讼中止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而由法院决定暂停诉讼的一种制度。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
对于此类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
诉讼中止只是把诉讼程序暂时的中止下来,法院对于整个诉讼的前景处于观望状态,程序或继续进行,或终结;诉讼终结则最终宣告了程序完结的命运;部分的诉讼中止会最终演变成为诉讼终结。
一般来说,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之间可能会存在着某种的转换关系。一个案件当出现了某种情况,无法审下去,就会诉讼中止,而诉讼中止法官在经过一段时间判断之后,可能会判断中止的案件最终不可能再审,会最终裁定为终结。因此某些诉讼中止最终会转换成诉讼终结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诉讼终结和诉讼中止的区别。大家可以学习到延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主要区别是导致的客观原因的不同以及诉讼重新开启的概率大小不同;一般来讲,导致诉讼中止的客观原因是重大的,即诉讼是否继续进行难以确定,诉讼继续进行的概率是50%,诉讼因此转为终结的概率也是50%;导致诉讼终结的客观原因是难以避免的,影响也是永久性的,诉讼重新开启的概率是0%。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