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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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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22 17:06:08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 更多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等措施。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协商不成可采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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