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按《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离婚后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收起1.离婚后探视权不让看
推荐问题 离婚后探视权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你好,离婚后探视权不让看孩子,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可以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子女已满10岁,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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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后探视权协议
推荐问题 离婚后探视权协议怎么写?可以给份范本吗?
您好!关于离婚后探视权协议怎么写的问题,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双方婚生女/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x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x,根据孩子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孩子。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x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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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
推荐问题 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您好,我国婚姻法对探视权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首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其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后,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谢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解答了您的一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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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后探视权纠纷
你好,离婚后探视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您与您丈夫已经离婚,现在孩子的抚养权给了您丈夫,但是您丈夫不允许您探望您的孩子,那么您可以先与您丈夫商量孩子的探望权。要是您丈夫还是不同意,那么您就可以请求相关的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去法院请求维护您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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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离婚后探视权过夜
您好!法律规定离婚后是有探视权的,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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