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二,数量较大的定界
你好。
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量较大是指: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第2、3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5.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关于“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是指: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
此外,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上述规定的,属于“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