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你好,我是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曾永前律师,执业地址在东莞市人民政府旁边,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的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无正当法定理由随意解雇员工应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待通知金等赔偿责任。二、解除劳动合同书非法定理由,应当双方协议解除,因此你公司的该解除劳动合同书没有法律效力,可要求撤销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劳动纠纷是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提醒你最好委托你所信任的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