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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省转移

医保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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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30 15:01:07
医保跨省转移,医疗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根据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公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将能够顺畅接续。医保跨省转移,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 更多

  医保跨省转移,医疗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根据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公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将能够顺畅接续。医保跨省转移,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除了医保可以跨省转移之外,随着参保人身份的不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也就是说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以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中间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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