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在超市拿了价值120多元的东西现被判盗窃罪拘留五天,问构成判盗窃罪吗?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有关信息,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律现有规定,盗窃罪是数额犯,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而这个数额不同地方规定有所不同,就山西而言盗窃罪的最低数额为500元,因此如果您的朋友是初犯,且数额仅有120元,可以根据《刑法》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但该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应受治安管理处罚,通过拘留的方式对他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拘留五天并非是刑罚而是行政处罚,该行为也不应认定为犯罪只能认定为违法行为。希望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