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7号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三日后医院要求病人去医院附诊(就是在去医院检查)我该怎么办?
根据你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1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你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司机车主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 不足的部分由对方司机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2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 交通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赔偿费等。3 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 否则 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 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 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得反悔。4 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