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程序: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以上是涉外离婚程序。
收起1.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
您好。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在涉及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方面,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国内一方父母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判决,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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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外离婚境外财产分割
你好,在涉外婚姻夫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所以如果境外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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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外离婚抚养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只要您和您前夫是在我国离婚的,之后的追讨抚养费也可以在我国法院提起上诉,您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中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判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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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外离婚纠纷
推荐问题 请问一下涉外离婚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涉外离婚财产问题的处理方法: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则中都规则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令。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留意:根据这一条规则,两边离婚时所触及的财产纠纷定能够在离婚时同时处理。也就是说,假如两边处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区域,那么在处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坐落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关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两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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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外离婚财产分割
你好,在国内还是按照中国法律的,房子主要看什么时候购买,谁出资,登记在谁名下,综合判断的。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与我电话联系,或者加微信详细沟通(微信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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