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和遗嘱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对遗产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割结果做出的公正,是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进行的。遗嘱公证是公证处对立遗嘱人的遗嘱这一行为进行的公证,是被继承人死亡前进行的。遗产继承公证在银行、房管部门、车管部门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及提款手续。而遗嘱公证仅仅是公证立遗嘱的行为当时是合法有效的,并不能妨碍被继承人对房屋和存款在生前做出有效的处理(如转让等)。因此遗嘱公证没有直接执行的效力,仅仅是一个遗嘱是否成立的证据。所以遗嘱公证不能办理提款过户等手续,仍然需要继承公证或者继承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