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定义涉外仲裁呢?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收起1.涉外仲裁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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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如果你需要申请财产的保全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到这个法院去申请这个财产的保全的呢,另外,申请这个保全,你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你的申请财产保全的这个证据,把这些东西,都交上去就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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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外仲裁协议
你好,根据我国的仲裁法的规定,你们的涉外的仲裁的协议,是可以根据你们的意愿,去约定具体的仲裁的地方的,只要你们的仲裁的地方,不违反这个仲裁的管辖,不违反仲裁法的规定,你们的仲裁的协议,就是具有法律的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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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外仲裁协议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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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外仲裁的执行
推荐问题 请问涉外仲裁的执行是怎样的?知道的可以跟我说一下吗
您好!我国于1987年4月22日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得到已加入该公约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承认。(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9条的规定,对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自然人的,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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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外仲裁的范围
您好!所谓涉外仲裁一般是指该仲裁具有涉外因素,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涉外仲裁的范围。但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定: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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