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我国《婚姻法》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一规定,使得祖孙之间依法产生了附条件的扶养权利和扶养义务关系。
收起1.儿童抚养权
推荐问题 我打算离婚,请问儿童抚养权归谁呀
你好,如果你选择离婚,你的丈夫有婚外情,是过错方,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出让你丈夫进行赔偿的请求,对于你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由你来抚养孩子。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孩子父亲不关心孩子、很少照顾孩子、夜不归宿的证据。要取得抚养权还需要一定的经济能力,如果你有稳定的收入,基本上你有很大的可能性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了。另外,如果你的孩子满八岁,还需要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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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扶养义务
推荐问题 请问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夫妻扶养义务的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抚养义务主要如下: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而且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比如,当一方重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否则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行为;其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的权利。谢谢。
其它1个回答推荐问题 夫妻扶养义务的条件和范围有哪些?
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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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女扶养义务
推荐问题 请问律师,子女扶养义务有哪些?哥哥一定要照顾小的吗
您好!您同事已经成年,而您同事的妹妹未成年,是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并且您同事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这样的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您同事是有扶养她妹妹的法定义务的,只要他妹妹不满成年的年龄,又或者残疾有生活并不能自理的病,哥哥都应该扶助妹妹。
其它1个回答您好,有领取结婚证有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即与对方子女存在继父的关系,但是有一定的风险。建议可以签订协议约定,避免一定的风险。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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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扶养义务
推荐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法定扶养义务具体包括什么
您好,法定扶养义务具体以下内容:1.父母对成年了但是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根据该成年残疾子女的需要和自己的经济能力,对子女承担经济责任。2.父母必须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盲、聋、弱智等特教教育,并为子女提供教育经费。3.残疾人的扶养义务人应支持残疾人进行康复。4.残疾人的扶养义务人应尽可能地为残疾人配置需要的辅助器具。
其它2个回答推荐问题 我想知道法定的扶养义务有哪些?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所指的应该是赡养义务的规定,其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的赡养义务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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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
推荐问题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是什么,在线等解答!
您好,关于您的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范围的问题,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父母子女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父母的情况下成年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义务,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没有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这里的子女除了亲生子女外,还包括养子女。您的叔叔的子女,养子女对其都负有扶养义务。
其它3个回答推荐问题 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吗?
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非常欢迎您加我的Q或者随时来电联系。不会丧失的。有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尽了抚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其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的情况下,她完全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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