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赔偿金亲属应怎么分割?
死亡赔偿既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遗产,而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的规定,该条采取“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死者的死亡给其近亲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同时也使他们丧失了未来可以预期继承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金,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故本案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应为死者近亲属来分割。也就是从理论上讲,应为死者的妻子、儿女和父母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如果赔偿金中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这一事实遭受精神损害而向死者近亲属支付的一种带有精神抚慰性质的赔偿金,也应由死者亲属共同享有并分割。如果您对该问题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或有其他不明的地方请点击咨询,我们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