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
惜福感恩:
你好!我是梁杰律师。针对你说的这个情况,可以在两个方面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对这个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如果进入到诉讼环节时,可以要求进行鉴定。如果能证明是伪造的,或者非真实意愿表示,而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式取得的,则可对抗对方提出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伪造的话是不用还钱,因为没有借过,如果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且已完成交付的,则虽然借贷关系无效,但仍要返还本金,只不用还利息等。如果未完成交付则借贷关系也不存在,不用还钱。
其次,如果不能证明借条是伪造或意思表示不真实,则面临如何偿付问题。我国法律目前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父债子偿,而是遗产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债务进行清偿,除非自愿,超过部分则不再清偿。相关法律如下: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梁杰律师
[[i] 本帖最后由 梁杰律师 于 2008-7-29 10:34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