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强奸界定
强奸界定

强奸界定

0 0
更新时间:2018-08-13 08:59:12
强奸罪往往是利用暴力胁迫手段,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种犯罪行为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为法律道德不耻。现实中对某个行为以强奸罪定罪的,首先需要进行强奸罪界定。那么,强奸罪界定是怎么进行呢?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 更多

  强奸罪往往是利用暴力胁迫手段,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种犯罪行为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为法律道德不耻。现实中对某个行为以强奸罪定罪的,首先需要进行强奸罪界定。那么,强奸罪界定是怎么进行呢?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近几年的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收起
我要提问

搜索不到合适的答案?试试我要提问,快速获得多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