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了管辖法院,可以像借款人所在地起诉吗
朋友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以下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 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过以上规定 你们的欠条的签订地的法院其实也是可以起诉的 希望可以帮助你 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 请采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