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收起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
推荐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会不会罚钱?
具体的细节咨询税务部门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其它3个回答相关问题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你好,首先,对于增值税发票认证过期造成的抵扣和多缴的其他税费,是由公司承担的。其次,因为主管及其他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再次,赔偿的数额问题,现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
其它3个回答相关问题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推荐问题 供货方直接将发票给购买方,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应该是A将货物卖给了B,B将从A处购买的货物转手卖给C,在此期间,B指示A直接将货物发给C,那么,这里存在两个买卖合同,A不是直接卖货给c而发票给了B,A、B之间也存在着真实的买卖,因此,不存在“A没有卖货给B,而开了发票给B”的虚假开发票的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A给B开发票就是合法的,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当然C也就不属于介绍
其它4个回答相关问题
4.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推荐问题 曾购买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会有什么责任?
相关问题
5.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
推荐问题 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怎么量刑?
相关问题
热门咨询专题排行榜
相关咨询专题
搜索不到合适的答案?试试我要提问,快速获得多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