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非公募基金建立
非公募基金建立

非公募基金建立

0 0
更新时间:2018-07-19 09:50:15
非公募基金会,是指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的简称。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建立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帐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 更多

  非公募基金会,是指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的简称。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建立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帐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7)非公募基金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收起
我要提问

搜索不到合适的答案?试试我要提问,快速获得多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