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石方总造价过千亿的,居间费应该收取多少为宜,国家规定的法律是怎么多少。谢谢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 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 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此前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公司服务收费的通知》(1995 年7月17日计价格第971号)中对中介公司费用的收取标准做了规定,如房 屋买卖独家代理的,买卖双方支付中介公司费总额不超过成交价的3%。但此 规定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4〕1289)中已经取消,这就意味着法律(包括行政法规)对中介 公司费的标准没有了强制性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完全交由市场决定, 各中介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服务与委托人协商来定价。当然因司法系统存在滞 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