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降薪合法吗?
1、不知你所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如果合同约定为2800元,在有效期内,公司单方直接降薪,应认定为克扣工资。如果这种情况还在持续,你可单方书面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2、至于你所说,部门经理口头承诺给你加薪一事。这里有两个问题。一,部门经理的承诺是否能代表公司,也就是,他的承诺是否公司行为。二、进入诉讼程序后,如何证明他有这样的承诺?因此,我觉得你以此为由要求加薪,很困难。
3、至于你所说,其他工人比你工资高的问题。只要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比政府最低工资标准高,而该合同的签订又是你真实意思的表示(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你以其他人工资比你高为由抗辩,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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