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设定为总经理(实际经营人), 董事长须负责任吗?
您好,鉴于无法了解您所指的“公司营运出问题”具体指哪些情形,只能简单就常见情况向您分析如下:
1、民事纠纷:一般指公司存在对外债务或各类经济纠纷,此时公司系以公司名义及自有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如公司因未能履行相应义务,而面临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一般会受到强制措施影响的如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等也仅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无关。当然,如股东未履行完股东出资义务的,当公司面临解散或清算时,存在相应债务的,会要求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刑事、行政处罚:如公司因违法或犯罪情节面临刑事或行政处理的,一般也是以公司名义对外承担责任,如需追究到个人的,则按具体事件情况,可能涉及的被追究者包括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因此,如您所提及的董事长在具体事务上非主管或直接责任人的,则不会以其个人名义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