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被刑拘,涉嫌抢劫,人在看守所,具体不明。如何了解案情?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了解有关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同时查阅案卷材料,进行调查取证,寻找有利线索与情节(自首、初犯、从犯、悔罪、积极退赃等),争取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3、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