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盖房子
盖房子

盖房子

0 0
更新时间:2018-07-10 17:21:26
盖房子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盖房子,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 更多

  盖房子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盖房子,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收起
我要提问

搜索不到合适的答案?试试我要提问,快速获得多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