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是指在哺乳期离婚。与此有关的一切注意事件、法律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婴儿抚养问题、婴儿归属问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收起1.哺乳期离婚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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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涉及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如果就孩子的抚养问题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按照规定,哺乳期内的孩子应该随母亲一起生活,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该返还。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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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哺乳期离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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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哺乳期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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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3.《婚姻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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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哺乳期离婚赔偿
您好,您阿姨丈夫的行为符合《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中的有关于“非法同居”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他在离婚的时候属于过错方另外,《婚姻法》第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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