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夫妻关系,一方借款一人签字,对方不知情,法院判决双
判决是否公正要视情况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您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你们夫妻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出借人也知道该约定;或者您能够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即便您不知情,您配偶的借款也会视为你们的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