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单位分配的福利产权楼房,我想把房过户给孩子,应该办那些手续?费用是多少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人如丧偶到当地派出所开具,配偶死亡证明;
3. 赠与人和配偶的关系证明
4. 赠与人丧偶未婚的:
(1),05年以前的时间需到档案局开具未婚证明;
(2),05年以后的时间需到婚姻登记处开具未婚证明;
5. 去指定医院开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证明;
6.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7.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四、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 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 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最后持有赠与公证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