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1、关于最好与最坏的结果:律师总是根据全案证据材料发表法律意见,没看到证据材料作最好与最坏的预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刑事诉讼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受委托的律师都会针对办案机关的特定法律文书、根据掌握的刑事证据、材料,展开具体工作,向办案机关提交相应的律师文书。
律师办案是有一个复杂的过程的,不可能逾越这个过程直接作出最好与最坏结果的预测。
2、关于防卫: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辩护一方,就是说,办案机关只要证明是被告人实施了伤害行为致被害人轻伤、重伤即可;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应当就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包括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等进行证明。
证明包括举证和论证两个方面。举证即举出证据,论证即运用法律组织证据进行证明。如果被告人自己不能在法庭上准确、及时的进行证明,对其是不利的,应当聘请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诉讼,由辩护律师当庭质证、举证、证明。
3、最终的判决,是人民法院根据控方的举证和公诉意见、辩护方的质证和辩护意见,综合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未经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对判决结果作出准确预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