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技巧
建议委托计算机通讯类专利代理人处理,这种申请处理不好,两个申请可能都受不到保护,并且您说的也不清楚,一种情况是网络系统和依附网络系统使用的硬件设备,在专利法上不具有单一性,两者不能在一件申请中存在;如果分成两个申请进行处理,它们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涉及到专利法第26条3款所要求的公开充分的规定,撰写上要求极为严格。简要给你说明一下:
1、网络系统(原来划归为电学,后来专利局专门成立计算机通讯发明专利审查部)通常包括实体的或者说物理架构的部分和虚拟的支持性软件的部分,两者缺一不可,否则都不能满足专利法26条3款的规定,这里很难给您细讲,涉及到这部分内容需要跟专利代理人作详细沟通,以便于给出申报策略,这类申请通常还要写入方法作支持,特殊情况下不需要。
2、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的范围比较窄,适用于发明的未必适用于实用新型,实用新型虽然不经过实质审查但对语言要求比发明更严格,有些黑代理虽然在有些情况下可以保证实用新型都能够批下来,但往往稳定性极差,所用语言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说到这里提一句,一定要找计算机通讯领域的专利代理人,估计湖南不多,这个行业的代理人多数是计算机通讯专业研究生层次的人才,技术上面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其他情况,请当面与专利代理人进行沟通,这里很难给您说的比较明白。况且我是机械类专利代理人,虽然对计算机通讯比较了解,但还达不到专业的水平,水平有限,只能给您这些说明了。
——专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