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规定:家属会见必须在判决书10日生效后。请问这个是依据什么条例或文书
你好,法院的判决书只要生效,就允许亲属去探视,但是,看守所有看守所的规定,为了安全期间,在节假日前后不允许亲属探视。如果是一审的话,判决结果原告与被告都满意不上诉(上诉期为10天),10天后生效后则可在看守所接见了(罪犯可申请,警官安排),反之则还不能接见,直到判决生效后才能接见;如果是终审的话,判决书下来后就可安排了。判决生效后如果刑期只有几个月就在看守所服刑,每个月可接见2次;如果送到监狱,每个月也可接见2次。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