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续签
答: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提出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3、如果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系2011年6月到期,且期满你在单位的期限满十年或者你已经连续两次以上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提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如果单位无理要求解除拉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