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分的财产跟我自己的父母有关系吗?当时结婚后买房是父母出的钱
您好,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对于您婚后父母为您出资购买的房屋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您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该房产视为您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是您个人的财产,即便是离婚,该房产也是您个人的婚前财产,与您的配偶没有关系,同样与您的父母也没有关系,因为该房产是父母赠与给您的。当然如果父母在给你出资购买房屋的时候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了您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该赠与就变成了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您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可能会存在撤销赠与的情形。
2、如果该房屋登记在您和您的配偶之间,那么根据您持有的证据可能会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该房产视为您父母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那么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与您的父母没有关系。第二种情况就是购买该房屋的出资款视为您父母对您夫妻二人的借款,那么你们夫妻二人与您的父母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房产还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父母的出资款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夫妻二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