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学校还不到18岁,因为参加人群斗争对方有轻微伤害、二级伤害、轻微伤害,在保证人投降后,几个月后警察局在没有通知监护人和保证人的情况下,突然被逮捕,拘留了五个多月,我想问你,既然这是一种暴徒斗
更新时间:2020-04-08 19:30:30
问题描述:
我的孩子在学校还不到18岁,因为参加人群斗争对方有轻微伤害、二级伤害、轻微伤害,在保证人投降后,几个月后警察局在没有通知监护人和保证人的情况下,突然被逮捕,拘留了五个多月,我想问你,既然这是一种暴徒斗争罪,为什么不拘留双方的主要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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