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写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记载着1.孩子由男性抚养2.夫妇以前共有的房子是男性所有的。然后,女性后悔男性在孩子18岁时把房地产交给了孩子的名义,男性在电话里同意了。
更新时间:2020-03-19 08:37:00
问题描述: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写了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中记载着1 .孩子由男性抚养2 .夫妇以前共有的房子是男性所有的。 然后,女性后悔男性在孩子18岁时把房地产交给了孩子的名义,男性在电话里同意了。 这个口头协议有效吗?诉讼的话,把握胜算有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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