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子的更名问题。我祖父很多年前就去世了,但是房子的名字没有变。迫切需要卖掉房子。因此,在我岳母的名字被改变之前,房子是不能出售的。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我岳母有两个孩子,她的女儿在XX工作

更新时间:2020-01-02 13:56: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子的更名问题。我祖父很多年前就去世了,但是房子的名字没有变。迫切需要卖掉房子。因此,在我岳母的名字被改变之前,房子是不能出售的。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我岳母有两个孩子,她的女儿在XX工作很长时间后不能回家。公证处必须有两个孩子当场公证。我想问你如何解决这种情况。谢谢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刑事行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92877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020-01-02 13:53:32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10004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
    2020-01-02 13:55:3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76985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死亡赔偿金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流程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有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2020-01-02 13:56:3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子是我岳父的名字,岳母死后还活着,而且他有两个姐姐,我怎么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丈夫
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想买的房子,户主房子是母亲赠送女儿的,房照是女儿的名字,我买这个房子过户有没有问题。
一般买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是需要房产证的。因此,若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会影响过户。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老公去世了,而我又再婚,房子的名字是我老公,我们有一个女儿,我想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可以吗
房屋买卖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问题,是我爸买的房子,写的是我大姑的名字,现在她去世了,怎么过户给我?
房子的产权属于你大姑,过户有难度,同时也涉及到继承。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50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潘立微律师
近期帮助 474 人
你好,你这里可以查老公我的手机记录吗
刚刚
陈辰律师
近期帮助 24490 人
就收到了一个商标侵权法院的说我开了一个阿里巴巴店铺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还在上学我害怕了
10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0442 人
我是75年7月入党的现在有放助吗
14分钟前
广东觉晓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734 人
在试用期中辞退有赔偿吗
16分钟前
谌小利律师
近期帮助 868 人
父亲撞死过人儿子入党有没有影响
23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4443 人
裸照视频被传播对我本人有什么法律影响吗
23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4443 人
在相亲交友平台限制屏蔽对方联系方式怎么办
24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4443 人
别人家电表在我家门头上,我可以强制给他挪走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