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了付款时间,不知道这样可以有效吗?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9-18 15:23:44
问题描述:
您们,我们
公司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双方盖章,合同规定了付款时间,但没有规定
违约责任。也规定了交货时间就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电话告知放弃与我们合作,我们电话协商一致合同作废,甲方也没有按时付款。但是没有正式书面的文件,只有我方给发送合同的邮箱补发了经双方电话协商一致,作废合同的邮件,对方没有回复确认。不知道这样可以有效吗?如果我们到期未交付货物是否需要承担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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