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明孩子归男方,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是否合理,女方给付抚养费后
更新时间:2019-07-30 22:57:24
问题描述:
您好,2014年
离婚是,离婚协议书写明孩子归男方,女方不需给付
抚养费,2014年末男方把女方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患有乙肝大三阳,并且患有心脏病,无收入,每月需大量医疗费治疗,法院仍判决女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并承担孩子医疗费的一半,两万多元,其中包括陪同人员的全部食宿,车费,请问,在女方无收入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女方给付抚养费后,是否还应分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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