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
甲方: XXX小区 88单元 88室
乙方: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X 小区 88单元 88室业户,曾因房屋质量问题得到过开发商进 行的一次性赔偿,赔偿费用已作为支付该户物业管理费使用。
2011年,区域内因客观情况导致该户地下室泡水,部分财产受 到损失, 因当年物业管理费属赔偿支付, 未按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进 行操作赠送家财险, 所受损失业户自行承担, 该户业主认为不合情理, 不能接受并要求给予赔偿。
在与该业户进行过 2次沟通后,客服中心将具体情况反馈至公 司,从关怀客户角度出发, 公司考虑到业户受到了实际损失,经过再 三斟酌,决定为其减免 1年物业管理费,作为一次性补偿,共计:人 民币 4542 元(大写:肆仟伍佰肆拾贰元) 。
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识, 就之前存有涉及责任和赔偿等遗留 问题的相关事项, 今后双方均不得再提及和追究, 现一次性了结完毕。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