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买家4月28日签定了购房合同,按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是房价的百分之40赔偿)现在我能取消合同并吗?
更新时间:2019-07-04 11:33:39
问题描述:
我与买家4月28日签定了购房
合同,约定8月份过户,结果因买家贷款办不到我们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11月10日后如无过户算买方违约,按合同
违约责任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是房价的百分之40赔偿)但已经支付完首付款,现在我能取消合同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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