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户口迁到我家这里,1994年土地承包合同书也是我个人的名2011年我家被确定划分为拆迁区我老公的户口迁来是在2010年如果2010年迁户口的时候知道会拆迁,不明白为什么不给算常住
更新时间:2019-07-02 13:29:38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案例请予我帮助,去拆迁办问,就拿地方出台的文件来压我!给我的回复就只有120平方安置房!老公老家房、地、
固定资产一点没有!把户口迁到我家这里,被政府来一句我娘家有哥就不予安置!请问全国各地的迁移户口的人,要在当地居住多久才能被认定为长期居住人口?谁能给我一个说法?
我举行婚礼的时间是2005年!
2006年女儿在我家出生!
2010年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结婚证办的晚了几年)
2010年老公户口迁到我家独立的户口簿上!
2010年我盖了自己的房子??!
1994年
土地承包合同书也是我个人的名
2011年我家被确定划分为拆迁区
我老公的户口迁来是在2010年
如果2010年迁户口的时候知道会拆迁,我自建房就不会盖成瓦房!拿贷款也会盖几层楼的!所以我不存在套取国家财产的嫌疑
2012年儿子也是在我家出生,
每年政府所出台的政策《农合、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我家都积极配合!
从我举行婚礼到被拆迁,我家老公已经在我蒙城居住了13个年头!从未离开我家!
不明白为什么不给算常住人口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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