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和他人于2014年合伙开发了一个小型鱼塘,我没有参于管理,写了一张欠条,请问我该如何写
更新时间:2019-06-19 16:33:18
问题描述:
因本人和他人于2014年合伙开发了一个小型鱼塘,我没有参于管理,其中陆续给了对方8万元整
人民币(有转账和现金,其中转账的有凭据)因对方于2016年底卖鱼时候没有通知我,后经过与对方协商,我选择退出,要求对方补偿我5万元人民币,写了一张
欠条,经过我无数次的催款,对方才答应于本日(2018.02.07)还2万元,并要求本人写张
收据给他,请问我该如何写,十万火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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