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不予乙方支付同时保留法律诉讼,我能要回我的工资押金吗,这个劳务协议可以在劳动仲裁那里能告吗?
更新时间:2019-04-18 19:19:22
问题描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聘用乙方A为养发顾问,甲方提供乙方薪资待遇为,底薪十手工十销售提成,甲方提供乙方带薪培训,若乙方培训合格后未做满三个月离职者需扣除培训费2000元。己方离职需提前三个月跟甲方报备做好交接,若己方突然离职没有提前三个月通知到甲方或未做满聘用期的培训费,甲方有权不予乙方支付同时保留法律诉讼,加当月工资及押金(2000元),我想问一下,我能要回我的工资押金吗,己做了4个月了,这个劳务协议可以在
劳动仲裁那里能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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