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上的日期违法吗?16年的生活费要回去合理吗?是否与单位已经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了?
更新时间:2019-04-09 09:12:32
问题描述:
企业单位与工人合同到期时间是15年12月31日,工人不知道这个时间,15年到16年单位是停产状态,这期间给工人放假,每月给发放生活费,16年6月
通知工人鉴解除
劳动关系,并把16年发的4个月的生活费要回去了,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还写15年12月31日的,我想问的是,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上的日期违法吗?16年的生活费要回去合理吗?16年工人是否与单位已经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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