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称与中介有口头协议,请问卖方清贷拖延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造成违约。
更新时间:2019-01-31 16:23:17
问题描述:
买
二手房,合同已签、定金已付,合同上规定卖家7月10号之前交清还贷尾款,7月20号办理过户手续。但因买方特殊情况,
身份证需重新办理,因此特意在合同中标明,由于买房特殊情况给予买方一定时间,但具体日期未标注。8月底身份证办理完成,手续齐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房以身份证延迟为由,并称与中介有口头协议,身份证办完再办理清贷手续(买主并不知晓)。请问卖方清贷拖延是否构成违约;若清贷之内,由于银
行政策的变化导致的利率上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卖方若不承担,买房不愿继续购买,是否造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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