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在第二家公司上班,我原来的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我可以把那个证明书扔掉么?(我知道档案保密,这个可以处理)
就是说我时候可以把对我不利的材料扔掉,比如严重违反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谢谢
有什么利和弊么,谢谢
?另。公司说将违规记入档案,是指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放入档案袋还是说在我的履历表上在工作经历一栏写上,违反公司制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