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1995年在济南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养老保险在济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缴纳,2008年3月,我从济南辞职(当时保险已经交到08年2月),到天津一家公司工作,保险就在天津市社会保险金中心开始缴纳(08年3月),当时我的户口和档案也转到天津来了,至今我已经在企业缴纳了4年多的保险。
????现在面临一个问题,我需要将在济南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13年多的保险转过来,我咨询了很多部门:天津的、济南的、直管的、省属的保险管理部门,给我的答复都是没有政策,不能转,说关系到机关事业和企业资金划转的问题、我的工龄是否能认的问题。
????现在有的政策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社会保险法》及其解读也未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省转企业保险做出规定,等于我现在就是办不了。
????想请教贵网,应该如何办理,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