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是有些员工劳动合同丢了,是要出具证明证明原来的劳动合同作废吗?
更新时间:2018-12-16 16:52:57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A是在上海成立(公司地点在江苏),公司B在江苏,A和B是同一个老总,一开始A公司的人全部签订的是B公司的
劳动合同,用B公司名义交的
社保。现在老总又在江苏成立了新公司C(其实就是A公司,只是名称换了),于是要求我们将
劳动关系和社保全部转移到B公司名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交还原来的劳动合同,可是有些员工劳动合同丢了,那怎么办呢?是要出具证明证明原来的劳动合同作废吗?还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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